很久以前的東西,為了某個人而暫時置頂ˇ
大概在2008年中的東西,當時我還不是很成熟,莫名其妙就寫了這一篇食譜(?),現在看了覺得那時候的自己真的是有點吃飽太閒了,雖然是舊經驗,但多少有些參考價值,先頂個幾天,我會再讓他沉沒的。


以下開始是過去打的內容:


連我都不知道我打這個是做什麼(汗)
因為連我自己都覺得自己還不夠成熟、要多加磨練時就急著打寫作心得,會不會有點自大了(遠目)
但希望哪個入門作家看了真的覺得有用告訴我一聲(雖然我只覺得可能沒人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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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的音樂是成功的一半

雖然別人是怎麼樣我不知道,但如果我打小說時同時放感覺對的、自己喜歡的音樂同一首一直播到我打完,我會覺得心情愉快而且打的非常順(前提是有靈感時)。

而且我還發現到一點,就是音樂能左右你寫文的風格。所以不建議打一篇文章時讓很多首不同風格在你耳邊繚繞,而且打同意個標題的文章時要放固定一首歌。(像我打夢魘時就一直放刀馬旦聽)

而且放音樂能讓你處在半催眠的亢奮狀態,也不容易被外界干擾。除非你是哪種連一點聲音再你打東西時出現都會抓狂的人,不然建議可以放你喜歡而且符合那篇文風格的音樂來當背景音樂。


2.無聊為創作之母

除非你是職業小說家,不然我相信沒有人是在你還有小說沒看完、作業還沒寫、要去打工等等亂七八糟的是要忙時會想要寫小說的。而同時無聊也是讓文不會斷頭逝去的一帖藥。

我第一次嘗試寫小說是因為憧憬一位大我沒多少的女性小說家(當然因為那時還小,寫出來的東西現在還未成熟的我看了都有些羞愧),寫沒幾天興頭過了和認清事實後便沒再寫了,而之後讓我想再度執筆的除了對某動漫的愛(現在熱也退了)、另外就是那時候我真的無聊到想撞牆,而成天幻想出來的東西沒幾天就忘了讓人有點不爽,才決定再試著寫寫看,看看這幾年成天泡在小說堆的自己寫出來的東西能不能讓目光變挑剃的自己看的下去不會想撕稿。

所以當人在無聊又沒有休閒娛樂時,創作的幼苗變茁壯了。


3.創意為骨意為魂

寫小說不管你有多少天馬行空的創意,如果整篇下來沒有一個想闡述的意旨,只是一篇很歡樂很刺激但什麼都沒有的故事,這樣做出來的作品也只是個沒有靈魂的洋娃娃,很容易就看膩玩膩了,然後被人遺忘在一角。

其實剛入門的菜鳥作家(我曾經也是)很容易光是因為戰戰兢兢的在筆下完成第一個作品,就足以感動的痛哭流涕,根本懶的管寫的好不好。剛開時還在摸索時這樣子沒問題,但久了不要就習慣把自己了孩子都做成那樣的洋娃娃,然後拉拔到一半自己就厭倦了把手中還沒完整的孩子丟在一旁。那樣的孩子很可憐,雖然我仍是常很不小心的忘了塞靈魂,但我仍是努力的讓自己的孩子完整。

雖然很多都還活在我的腦中,但我會努力的。


4.廣泛閱讀增加視野

閱讀書籍──不管是那一類型的,絕對對你仍在摸索時有幫助。就算你只是純粹的沉浸在閱讀的快樂中,你也後不知不覺的知道別人是怎麼樣帶動故事的,同時也會學到很多修辭。

當然這點每個人都知道,我就不再多說了。


5.要有與創意相襯的文采

不管你的創意多有趣、惡搞的多好笑,如果一篇文章通篇都是對話和小框框裡的簡單動作表情,那會讓人看不下去(注音為和表情符號也是如此、讓人受不了)。

適當的敘述和修飾是文章的血肉和外衣。當然和人一樣,過多和過少的肉長在身上都讓人受不了,不會賞心悅目。而適當不過度的流暢敘述與優美華麗的修飾就像是身材剛好的人穿著適合他的美麗衣服,讓人看了就十分愉快。

當然有實力的人,就像美女即使穿的再儉樸都讓人覺得好看舒服。


6.結構是地基,要謹慎

寫小說也像蓋房子,在結構打底的情況下要力求嚴謹,不然見到一半就因為怕倒塌而停工重來的話不是很可惜。所以,在設定前因後果時不要太輕率。

7.讓謬思女神微笑的靈感

紅樓夢裡林黛玉曾向像她求教如何作詩的香菱說過:「什麼難事,也值得去學!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承、轉是兩副對子,平聲對仄聲,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又說:「詞句究竟還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緊。若意趣真了,連詞句不用修飾,自是好的,這叫做『不以詞害意』。」

寫文章也是如此,如果靈感來了,縱使結構上有些搖搖欲墜,可能不需用什麼華麗的修辭就可以寫的很有趣,那就放手去試試吧,不用勉強放慢步調加什麼修辭和多餘的敘述,只要一氣打完等哪天再來看看哪些地方是可以改地更加通順的就行了。


8.不要勉強自己

沒有靈感、或著是忽然卡稿時,就算快要結局了也不要勉強自己去接連你自己都覺得轉的很硬而且枯燥的劇情,那根虎頭蛇尾沒兩樣。要打等你哪天忽然靈光一現時再接也不遲,哪怕會晚一些也好。

我看過很多開頭還不錯的文章就是因為這個毛病整篇糟蹋掉了,實在是很可惜。





基本上目前的我想的出來的就是這些了,如果以後還有什麼再補充。










回覆
  • 1樓

    1樓搶頭香

    (悄悄話)
    你這幾點我都同意。

    不過第一點真的是很奇妙呢……

    跟你一樣,我寫作時會一直聽同一首歌。

    而且寫出的文章風格會接近那一首歌的曲風。

    呵呵,你的文章很不錯,偶爾也去我那邊看看吧XD

  • a87013640 於 June 12, 2008 10:55 AM 回應 | 來源:192.168.3.16 
  • (悄悄話)
    呃阿、謝謝,我還仍是要努力的‧‧

    我有大概去看了一下,但被你慢了幾秒的音樂嚇到了,所以沒待很久‧‧
    (話說回來我也會被自己網誌的音樂音量給嚇到)

    後來才發現我那最小的妹妹也有這首歌‧ˇ‧



    有空會再去看看的,謝謝你的賞光‧ˇ‧

  • 版主 於 June 12, 2008 06:52 PM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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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澤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